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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清运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打印]添加时间:2021-07-13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3363
   项目概况
 
  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清运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SXXJ-2021-01025
 
  项目名称: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清运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简要规格描述:
 
  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校园区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清运
 
  1.清运建筑垃圾费用以实际载满车厢规格核算,每车实际结算价格限定为12方车辆不超过800元/车,8方车辆不超过600元/车;并提供清运车辆有效证件;
 
  2.生活垃圾清运费用限定为25万元/年。
 
  标项二:
 
  简要规格描述:
 
  2021年新疆农业大学家属区建筑装修和生活垃圾清运
 
  1.清运建筑垃圾费用以实际载满车厢规格核算,每车实际结算价格限定为12方车辆不超过800元/车,8方车辆不超过600元/车;并提供清运车辆有效证件;
 
  2.生活垃圾清运费用35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尚在处罚期内的)。(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两个标段兼投不得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26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