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介绍了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挂牌建档等工作内容与要求,部署了我省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宜春市、宜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各市县要加强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建立健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要抓紧制定历史建筑确定专项工作方案,力争一个月内全面实现我省所有市、县不再有历史建筑为零的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应挂尽挂,应测尽测”。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主体责任,加强考核问责,加大保护力度。
厅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有关同志,南昌市等17个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